法律分析:
离婚后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减少子女抚养费:_x000D_
1、双方在扶养协议中约定的减少情形出现;_x000D_
2、支付方部分或全部失去劳动力,且没有足够的财产支付抚养费;_x000D_
3、可以减少子女抚养费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_x000D_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_x000D_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_x000D_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_x000D_
第五十九条_x000D_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