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补缴具体如下:单位应按时或因员工工资调整不完成而影响员工工资发放,不得逾期或少缴。如果单位因特殊情况影响全体员工的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全额缴纳,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支付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