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人员的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已按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规定等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第二类人员的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按规定完成居民医保缴费且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规定等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可在长护险年度内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社区居家照护待遇:1、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时间根据相应的评估等级进行确定。2、对于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者,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以及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选择每月增加相应的服务时间或领取现金补助,选定后,原则上在一个评估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伤要符合的条件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什么条件符合拖欠工资
符合拖欠工资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可享税收优惠
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什么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十种情况之一。
什么条件符合劳动合同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