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经济合作社就是所有的经济作物或者经济关系的合作社都叫经济专业合作社;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