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