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要介绍机构编制工作中常见的机构相关概念:“内设机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垂直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机构”“议事协调机构”“挂牌机构”等。
(题外:最近有些重要的事情,继续忙,不定期更新)
一、内设机构指一个部门内部设立的组织机构,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简单的说,就是指某个单位内部的处(室)、科(室)、股(室)。
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以自身名义对外行使职权,只能通过所从属的机构并以该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承担的部分职权。举个栗子,某市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不能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的名义来行文,对上、对下、平行行文一般都不可以,都是以市委组织部的名义行文。
内设机构的名称必须冠以所从属的机构的名称。比如说,办公室或综合科,很多部门都有这一内设机构,如果前面不加上市委组织部或市委宣传部之类的名称,就无法表明是哪个部门的内设机构了。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内可以分别设处(室)、科(室)、股(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对应关系如下图: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派出机关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它却承担着一定行政区域内一级政府应有的组织与管理职能,因而具有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和作用,享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
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是指作为某一级政府或职能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派驻到某区域或某机构,代表派出者行使某些方面职权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的行政职权具有单一性且与设置它的行政机关相同,因而被认为具有部门权限或专门权限机关的性质。
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虽原则上“对口”设置,但各级也不尽相同,因此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的范围也不一样。
上至国务院工作部门派出的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在国务院部委行署的审计机构、中纪委监察委派驻在部委的纪检监察机构等;
下至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置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税务所、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等。
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根据组织法以外的行政性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设立,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四、垂直管理机构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部门、单位为处理在地方的事务而设置的若干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也称“条管机构”。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单位与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是垂直领导关系,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物资供应等,均由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地方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这些机构、单位没有直接管理关系。
垂直管理主要有两种类型中央垂管机构:央行、海关、国税
省级垂管机构:地税
(注:工商系统原是省级垂管机构,2016年左右进行了改革,现已属地化管理)
五、合署办公机构指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紧密,在同一处所合并办公的两个机构。一般指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合署办公。
合署办公机构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计算一个机构限额。
最常见的合署办公机构是纪委、监察委,算一个机构数量。
相关规定明确,合署办公机构不得增加领导职数。就是说,合署办公机构的领导职数不单独设置,比如,监委的主任、副主任,都是纪委的领导兼任。
六、议事协调机构指为加强某些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工作协调机构。在命名方式上,有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
在存在时限上,有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
十八大前,遇事先开会,开会先成立“小组”是“惯例”,某项工作一搞检查考核就要看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一般都要挂个十几个议事协调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的头衔。
各地都有各种各类的议事协调机构,往往是五花八门,有些议事协调机构长期存在,工作任务完成了也没撤销;有些议事协调机构单独核定了人员编制,存在“实体化”问题,等等。
十八大后,中央要求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
中央明确,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七、挂牌机构指一个机构承担多项职责,因工作需要加挂牌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在不同场合以相应名称对外开展工作的机构。为什么不增设一个机构,而采取挂牌的方式呢?
受机构限额所限制,省以下一般都有规定机构限额,不能超,所以不是随便增设的;这个增加的工作职能不多,任务不重,不必要新增一个机构。挂牌机构往往是以其中的一块牌子为主,同时由于承担某项职责,又加挂另一块牌子。
比如说,县(区)委办加挂保密局、机要局牌子;县(区)委组织部加挂老干局牌子,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挂牌机构容易造成职责权限不清以及管理上的混乱,应尽量减少或避免。
挂牌机构除上级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单独核定和增加领导职数,就是说领导是兼任的。而工作人员一般是内部调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