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
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2、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