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岗人员性质:
1、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是政府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单位缺编聘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通过一定考试考核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并由政府核拨相应经费补助;
2、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人事代理或者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正式编制;
3、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此,该岗位的依托主体不明确;而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来源之一。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