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市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申领、换领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二)换领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三)补领
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居民身份证报失单(以下简称《报失单);30天内未找回原证的,凭《居民户口簿、《报失单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在“窗口”提供的《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单上签名确认,领取《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