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有参保才可以领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