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还有什么要求就直接给原单位的办公室电话让他自己去核实。
因为单位不能招用与其他单位未接触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只要证明自己离职就可以了。至于劳动合同和薪资这些属于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既然签订了保密协议就应该保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