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发展目标 依托东路镇的区位优势,打造文昌市的工业和物流重镇。依托东路镇的土地和农产品优势,打造文昌市的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依托东路镇的旅游资源优势,弘扬爱国主义教育,发展红色经典旅游和乡村旅游。规划期末,将东路镇建设成以工业和物流为支柱、以高效农业和旅游业为重要支撑的产业体系,总体上形成经济较发达、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的工业型城镇。
二、总体发展定位“海澄文”一体化城镇融合发展示范区、琼东北产业配套聚集基地及物流中心、航天种苗培育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