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的资料:医保IC卡;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出院记录);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就医的,提供单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识,跟着晖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须提供的资料:
1、医保IC卡;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3、住院费用清单;
4、疾病证明书;
5、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6、身份证;
7、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异地就医的,提供单位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9、转统筹地区外住院的,提供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诊治审批表》;
10、其他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参保单位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二)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基本医疗保险或离休(二乙)人员统筹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2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待遇科审核;
2、审核通过后,到医疗费用核定科办理费用结算;
3、结算完成后,到基金结算科办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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