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群体,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商品制造商,经销商,以及餐饮、美容等服务提供商,均属于经营者。消费者通过“闲鱼网”“转转网”等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发生纠纷的,该销售者能否被认定为是经营者,需综合其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来认定。通常而言,二手销售者出售自己闲置物品,数量有限且交易频率、交易模式未形成规模化、专业化,此时不宜认定其属于经营者。
一、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