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关系证明即是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未婚、结婚、离婚状况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需提供的材料申办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
(一)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