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在一般债权之前清偿的债权。民法典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共同债权人利益支付的费用均为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够在破产债权之前清偿的债权是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向清算组织支付的劳动报酬等破产费用,均为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