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因此,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年龄可分为: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对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已满12周岁的犯罪分子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的犯罪分子,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