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怎么办
公示过期是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
如果超过6个月以上的话,建议先去核查是否有存在异常情况,如果有的话需要先解除异常后,在办理公司注销。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公司注销的时候如果公示期过了是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