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土地使用证用途在取得土地管理局同意后可以更改。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住房土地用途更改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照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一、买卖期房要注意什么?要怎么写转让合同?
期房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了解房屋情况,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和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时转让合同无效;
3、应到房屋备案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转和划拨的区别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方式。区别在于:1、划拨无需支付费用,出让需要支付对应的土地出让金额;2、使用期限不同:划拨一般没有期限限制,除非规划变化;出让则有明确的期限(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3、使用的范围不同:划拨一般适用于公益、军事、公共事业等;出让则一般是用于商业用途。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谁谁签订才能生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