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生育津贴是按社保缴费基数还是按实发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每月工资。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计算方法是:每年4月至次年3月,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即生育保险基数,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单计算出来保险基数。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2,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详情应查阅当地的地方性规定,各地可能会略有不同。备注:产假工资=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不包含加班工资等部分。
3,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按职工缴费基数核发(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核定为准),若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实际工资的(即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三、当事人在合法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不再有承担其薪资的义务,转由社保以生育津贴的方式予以支付。
因产假期间当事人还应承担社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所以许多单位象征性地发放一定的待遇以便扣缴社保缴费。该应发金额可以在收到当事人的生育津贴后予以扣除,再将余额转发当事人即可。据此,需要向当事人支付多少生育津贴,要看当事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代付的薪酬。社保拨付的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代付的薪酬的差额即为应补发的生育津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和每月的全薪生育保险;并与国家和市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开票。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之后企业将生育津贴发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