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企业合并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立法上存在着漏洞;
(二)立法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
(三)市场不完善,中介机构不发达,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多,企业合并机制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