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律师分析: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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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范围有: 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 四、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 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指债务人在临界期间内实施的,使个别债权人的地位不于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四、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 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指债务人在临界期间内实施的,使...查看全文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涵盖以下行为: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包括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以及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从而侵害债权人的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破产撤销权及其范围有: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查看全文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包括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和可撤销的偏颇行为。无偿行为包括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以及对外提供无偿担保。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查看全文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撤...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_x000D_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_x000D_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_x000D_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查看全文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1、债务人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或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侵害债权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 1、决定的内容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剥夺了业主利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2、决定的内容并无违法之处,但作出决定的程序违法或超越法定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查看全文
破产撤销权的性质 破产撤销权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上的“废罢之诉“制度。在查士丁尼时代,即以保-罗诉权承认债权人的破产撤销权,就债务人的行为分为有偿与无偿,而有偿行为又以债务人之侵害意思与受益人之侵害事实之认识为要件。到14世纪,意大...查看全文
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威胁、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合同撤销的流程包括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以及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查看全文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3、破产宣告期间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终止经济合同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查看全文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查看全文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查看全文
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权,包括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要求,将按比例分配。破产债权范围包括担保债权和未到期的债权。...查看全文
破产债权的范围: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范围: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 2、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范围: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 2、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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