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有执法权么
协警没有单独的行政执法权
从《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可以看出,协警不能行使人民警察的权力,只能配合、协助警察行使法定的权力,他们本身没有单独的执法权。
协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据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专业协警队伍。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防范,加强外来人口和公共复杂 场所、特行行业、重点区域、路段、居民区的整治与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主动发现、检举、揭发各类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 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推动社区管理和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发展。
具体工作职责是:
①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和基层民警的带领下,参与"严打"整治斗争集中统一行动,对重点单位、部位、路段、场所等处开展执勤巡逻和安全检查,协助民警盘查守侯,发现违法犯罪人员;
②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复杂地区进行治安管理和整治;
③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开展辖区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④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负责对外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⑤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社区外来暂住人口的计生、劳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⑥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做好群众报警求助,参加抢险救灾和重大节庆的保卫工作。
《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