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董事的产生一般由工会提名,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然后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当选,最后报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2、法律依据:根据《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工会提名,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