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后小孩跟随女方生活,即抚养权归女方的,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没有固定的标准,其具体标准根据三个方面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男方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3、小孩生活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由男方定期支付,例如按月支付,如果男方有条件,也可以一次性付清。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的抚养费,一般是按照男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确定。如果有两个子女都随女方生活,则抚养费应当适当提供,最高可以达男方月总收入的50%。因此,抚养费的多少与男方的收入有直接关系。并且,即使男方支付了抚养费,也并不代表男方不需要再承担子女其他的支出费用。例如子女发生额外的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男方依然有义务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