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有5种方式: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4、邮寄送达;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