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