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保的劳动者的医疗费用是不是保险直接结算,如果当事人就诊医院有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办理结算时,要凭医保卡办理报销结算,能报销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条_x000D_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_x000D_
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