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现在很多夫妻都是重组家庭,再婚。再婚之后就涉及到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所以很多人想问:再婚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加呢?在此,网的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再婚房产证加名字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再婚房产证加名字
加名就意味着成为共同财产,哪怕你是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加名就视为是共同共有。如果没加名,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以房产证名字为准,万一以后有纠纷,也是属于你自己的,跟再婚后那位没有关系,房产证本就是证据。
二、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也就是说,若王某的产权证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而王某贷款银行给他的回复是:除非贷款还清,否则抵押权是不能注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和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产权证的共有情况的规定,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