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