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依据鉴定结论,造成十级以上伤残的,就需要进行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_x000D_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_x000D_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