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你好,这是法院正常的工作流程,也就是所谓的诉调对接,通过将简单案件委派给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将一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当然,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案件还会重新回到法院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