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原告资格是指某人在司法性争端中所享有的将该争端诉诸司法程序的足够的利益。
他的发展必然会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所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公益诉讼,其主要内容和关键之处就在于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设定,这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否最终得到确立。
如何取得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为,经审查认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可能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主体资格怎么确认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24条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公益诉讼的意义有哪些?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
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了哪些
行政诉讼中,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