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收据上没有盖章有效吗但是有名字
收据上没有盖章有名字是否有效要根据情况而定,法律并没有规定收据一定要盖章才有效的,收据有当事人的签字,能证明收款事实的,具有法律效力。收据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要分情况。如果收据写的是签字或盖章,则签字即有效。如收据要求非盖章不可,却没有盖章,而单位又不认可的,则效力待定。
通常情况下,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其作用不大,因为在法律上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并不被认可,所以收据一定要加盖公章或者当事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有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
有借款合同不是必须要写收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可以全面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所以签订借款合同之后,收据并不是必须要出具的,但是出借人想要收据的,有权要求借款人出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收据怎么写
1.收款的收据应写明标题、正文和落款;
2.其中标题要写明“收据”;
3.正文要写明收款人、付款人的姓名、住所、收款的原因、收款的数额、币种等内容;
4.落款则要有收款人的签名、日期等内容。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