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债务人去世前债务的性质区分债务人去世后的债务偿还。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或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债务人有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其债务都应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不必由继承人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则其债务已在法律上消失,也就是说,起诉将被驳回。可以通过自然渠道要求其亲属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