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部门申诉,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一、离职一定要立马结清工资吗
可以的,离职时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2、如果你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你所说的佣金应为工资,按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必须按月发放,不允许拖欠。你可与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工资拖欠情况,他们会帮助你要回工资,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
二、辞职后生育险怎么续保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因此辞职以后就不能在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2、如果员工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原单位愿意继续为员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没有辞职。员工在生育时有缴纳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满一年以上,那么员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综上所述怀孕后辞职关于生育险的问题可以尝试以下方法:1、可以自己办理一份医疗保险,例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2、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由于现在男员工也买生育保险,妻子生产的时候可以使用;3、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加以补充,现在市面上有很多不错的商业保险,是一个良好的补充,大家可以去保险公司了解一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