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再不需要公告了,离婚找不到另一方,法院公告的话需要一次按规定的公告就可以。
第二次起诉离婚也是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第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