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行业准备金的标准,是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指融资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
一、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1、各专业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都应缴存存款准备金;
2、对不同存款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率;
3、对某些地区性银行按照改革试点的需要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率;
4、存款准备金持有期按旬计算,实行同期性准备金帐户制,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缴存;
5、人民银行根据放松或者收缩银根的需要,对存款准备金的比例进行调整。
二、扣除项目具有哪些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8%)
(4)捐赠的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15)其他收入的扣除。
(16)亏损弥补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