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同居是指在没有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无配偶的男女均未经结婚登记,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但与婚外的异性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即重婚同居。
4、除了同居关系外,还与其他人同居,即二重同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