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婚生育的子女上户口有两种情况:
1、由父母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到派出所上户口;
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则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再由父母到当地的派出所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