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_x000D_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_x000D_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_x000D_
3、经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_x000D_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_x000D_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_x000D_
6、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