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假日是由国家统一安排的,企业和员工不能自主安排。婚假期间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须顺延,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联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婚假是基于员工申请来休的,该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的方法,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一起休的目的。除年休假外的其他假期碰到一起时也是如此。
有关规章: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登记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