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年收入18万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18万要交9480元的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社保,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情况下,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万,需要扣个税税款为:(18-6)×10000×10%-2520=9480元。
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工资范围在5001元到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2、工资范围在8001元到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3、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而且需要减除费用6万元,减除免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如果年工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指的是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以后不超过6万元,则全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高出的部分除以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标准计缴个税,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时扣除。
三、哪些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