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以给付标的为主要内容。而标的指向对象为标的物。且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_x000D_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_x000D_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_x000D_
(二)标的;_x000D_
(三)数量;_x000D_
(四)质量;_x000D_
(五)价款或者报酬;_x000D_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x000D_
(七)违约责任;_x000D_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_x000D_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