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限制通行车型
大、中型货运车辆(悬挂黄色号牌货车)、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小型货运车辆(悬挂蓝色号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客货运车辆;罐车、吊车、挖掘机等工程专项作业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太和北路(含)以东区域及西河路西段、龙华东路东段;三江大道(南海子大道至翠峰西路)(含)、翠峰西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含)、翠峰北路(含)、瑞和西路(含)、文昌路(含)、腰堡路(含)以南;珠江源大道(含)、盘江路(含)、九龙南北路(含)以西;水寨路(原环南路)(含)、龙凤路(含)以北。
三、限制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制客货运车辆驶入限行区域,对确需进入的,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在22:00至次日7:00按指定线路行驶。过境车辆一律从昆曲、曲陆、曲胜、东过境、宣曲等高速公路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