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是不是就无效
对企业或他人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是员工或任何人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就像不得侵犯他人其他财产(如房屋、汽车等)一样是当然的法定义务,有没有支付保密费均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这也就是说,企业未支付保密费,员工同样要承担保密义务。当然,如果企业愿意支付员工该笔费用,那法律也绝无禁止的道理。而且,从法律上来讲,支付了保密费的话也可以认为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一个证明。
怎么查看保密协议是否无效
1、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可判定保密协议无效:协议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保密协议不给钱就无效吗
1、签订保密协议没有给保密费,协议不是无效的,是有效的。2、不支付保密费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3、但是如果单位对劳动者提出了竞业限制要求的,则如果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哪种保密协议是无效的
如果是恶意串通,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保密协议无效,否则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职保密协议是没有期限的?
不是。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签订离职保密协议是否需要给离职员工保密费?
约定保密义务可以不支付保密费,所以保密协议不像竞业限制协议那样必须支付对价。
什么情况下协议无效
下列情况下协议无效:一、意思表示虚假的;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四、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