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当事人依法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经过和解,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可以获得从宽处罚,具体情形如下:1、在侦查阶段完成和解获得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2、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和解获得谅解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在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罚建议。3、在审判阶段完成和解获得谅解的法院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判处管制、缓刑等较轻刑罚。根据最新量刑规则,对于获得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因此,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得到和解,可以得到从免除处罚——有期徒刑3年6个月范围内的量刑结果。
一、谅解书对检察院来说具有什么作用?
刑事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自愿达成和解,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而出具的书面意见。
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谅解书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同,在侦查阶段,对于犯罪性质并不严重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案件,通过赔偿获得谅解书并提交给办案机关,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甚至撤销案件。
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情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庭外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