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来说劳动者也需要休息或者是进行治疗。这时候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在进行请病假的时候如果遇到领导不批准,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一、病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1、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给领导看;
2、如果还是不批,而且病情较为严重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给出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该规章以社会工龄和单位工龄为标准给予了员工3到24个月的医疗期。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怕是上班仅一天的员工,也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
二、病假工资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因此,在我们合理请病假的时候如果领导不批我们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投诉举报,要知道劳动者有请假期的权利,只要有医院的相关证明用人单位是要进行批假,否则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