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什么
1、个人所得税中,纳税人是指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指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者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报送: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
(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中,纳税人是指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指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