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最多带多少现金
出境可以带人民币20000元现金。
根据国家规定,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外币额度则分为当天进出境超1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美元,15天内进出境超一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1000美元,非以上情况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0美元。
普通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数额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携带外币入境的申报单,或者提供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凭上述单证予以放行,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将被处以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海关予以警告,并且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